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对他说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因为银根紧缩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当然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作为奖励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彼尔人缘很好,学习好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德国有很多荒唐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他的机票和饭费,理由是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可是,被拒绝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
